第 68 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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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68 章
司黎趴在桌子上,困得都沒力氣跟他狡辯,心道,你丫才是礦泉水呢。
可能是看出來她有心無力了,他故意想挑起她的鬥志,便低聲問:“還想喝嗎?”
“...想..”
“再挺會兒,給你喝兩口。”
瞧吧,這就是美食美酒的魅力了,司小妖精心裏也十分唾棄自己。不爭氣啊,真不爭氣。
一口酒而已,他這有一箱呢。等明天趁他不註意,她自己偷偷來喝嘛!
何至於“屈服”?
可這勁頭上來了,她是不喝今晚都睡不著覺啊。
比《詩經》裏的“寤寐思服”“輾轉反側”還難受。美酒如同佳人,不可辜負!
算了,她遭點罪沒什麽的。等會兒多喝兩口就找補回來了。
她這邊盤算得怪好的,想著等下一定大醉酩酊。
可真到“論功行賞”時,這狗男人說是兩口,就真是“兩口”啊。
江修暮自己先喝了一口,含在嘴裏,捧著她的下巴,唇對唇渡給她。
過程中,流下來幾滴,把司小妖精心疼的啊,胳膊勾著他脖子,使勁兒地舔,一滴都不能浪費。
第二口時,司黎拍著桌子,警告他,你丫喝大點口,不然今晚她把他這酒窖掀了。全砸了,讓他體驗一下紂王的“酒池”。
生動的小表情,把江修暮逗得一笑,這口酒差點沒嗆到。
司黎趕緊伸手給他擦,擦完又忍不住舔.舔自己手背上的酒珠。這模樣,更像一只貪吃的小狐貍了。
看得他眼熱。
這第二口,司黎喝得稍慢一點,品了品,品完更深知了,這絕對是“好東西”。
別看瓶子其貌不揚,更老白幹似的,但儲存得極好,酒的精魂沒跑出去。而且就算真是一瓶老白幹,存幾十年,那味道也一定美極了。
更何況是釀造自成系統的千年汾酒。
這種難得的佳釀,她竟然只能嘗兩口?!狗男人摳門摳到家了。
司黎一點不知足地,摁住他腦後,不許他走,一寸寸,一分分地用舌頭探尋他口腔裏殘留的酒味,恨不得探進他肚子裏,把屬於她的美酒勾回來。
這麽一貪,差點把自己舌頭玩抽筋兒了。
最後還是江修暮先扯開她,嘴角玩味地彎著,沒奈何地搖頭。
這輩子她就沒這麽努力地親過他。
合著他都不如一口酒啊。
狠狠掐了一把她的小臉,他想了想,不行,還是有點不爽。
所以抱起她,往臥室走。
司黎懵了,這不是正常步驟啊。
她推了推他肩膀,你還沒玩歡?
歡?
江修暮揉著她腦袋笑,阿黎,你對“歡”的定義是不是偏頗了些。
他倆剛剛頂多叫“愉”。
提起“愉”這個字,司黎就不是很“愉快”了。
她從前練字時,他曾經手把手教她寫過“愉”字的金文,寫完告訴她,下面那部分是“心臟”,所以這個字指的是心情。
彼時,司黎擰著柳眉斜眼睨他,當她瞎嗎?哪個朝代的人心臟長這樣?外星人?
江修暮一手擁著她,一手繼續去沾墨汁,帶她再寫“且”字的甲骨文到小篆的演變。
他輕描淡寫含笑道:“不過阿黎覺得哪處讓人愉悅,那它代表的就是哪處。”
氣得司黎扔了他手裏的筆,回身捧著臉就開始親,邊親邊“誇”他,還是你丫懂什麽叫讀書寫字啊!
合著她跟丫鬟似的跟他擱這“紅袖添香”呢?
他才是書童呢!書童懂嗎?給她陪吃、陪喝、暖被窩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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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黎趴在桌子上,困得都沒力氣跟他狡辯,心道,你丫才是礦泉水呢。
可能是看出來她有心無力了,他故意想挑起她的鬥志,便低聲問:“還想喝嗎?”
“...想..”
“再挺會兒,給你喝兩口。”
瞧吧,這就是美食美酒的魅力了,司小妖精心裏也十分唾棄自己。不爭氣啊,真不爭氣。
一口酒而已,他這有一箱呢。等明天趁他不註意,她自己偷偷來喝嘛!
何至於“屈服”?
可這勁頭上來了,她是不喝今晚都睡不著覺啊。
比《詩經》裏的“寤寐思服”“輾轉反側”還難受。美酒如同佳人,不可辜負!
算了,她遭點罪沒什麽的。等會兒多喝兩口就找補回來了。
她這邊盤算得怪好的,想著等下一定大醉酩酊。
可真到“論功行賞”時,這狗男人說是兩口,就真是“兩口”啊。
江修暮自己先喝了一口,含在嘴裏,捧著她的下巴,唇對唇渡給她。
過程中,流下來幾滴,把司小妖精心疼的啊,胳膊勾著他脖子,使勁兒地舔,一滴都不能浪費。
第二口時,司黎拍著桌子,警告他,你丫喝大點口,不然今晚她把他這酒窖掀了。全砸了,讓他體驗一下紂王的“酒池”。
生動的小表情,把江修暮逗得一笑,這口酒差點沒嗆到。
司黎趕緊伸手給他擦,擦完又忍不住舔.舔自己手背上的酒珠。這模樣,更像一只貪吃的小狐貍了。
看得他眼熱。
這第二口,司黎喝得稍慢一點,品了品,品完更深知了,這絕對是“好東西”。
別看瓶子其貌不揚,更老白幹似的,但儲存得極好,酒的精魂沒跑出去。而且就算真是一瓶老白幹,存幾十年,那味道也一定美極了。
更何況是釀造自成系統的千年汾酒。
這種難得的佳釀,她竟然只能嘗兩口?!狗男人摳門摳到家了。
司黎一點不知足地,摁住他腦後,不許他走,一寸寸,一分分地用舌頭探尋他口腔裏殘留的酒味,恨不得探進他肚子裏,把屬於她的美酒勾回來。
這麽一貪,差點把自己舌頭玩抽筋兒了。
最後還是江修暮先扯開她,嘴角玩味地彎著,沒奈何地搖頭。
這輩子她就沒這麽努力地親過他。
合著他都不如一口酒啊。
狠狠掐了一把她的小臉,他想了想,不行,還是有點不爽。
所以抱起她,往臥室走。
司黎懵了,這不是正常步驟啊。
她推了推他肩膀,你還沒玩歡?
歡?
江修暮揉著她腦袋笑,阿黎,你對“歡”的定義是不是偏頗了些。
他倆剛剛頂多叫“愉”。
提起“愉”這個字,司黎就不是很“愉快”了。
她從前練字時,他曾經手把手教她寫過“愉”字的金文,寫完告訴她,下面那部分是“心臟”,所以這個字指的是心情。
彼時,司黎擰著柳眉斜眼睨他,當她瞎嗎?哪個朝代的人心臟長這樣?外星人?
江修暮一手擁著她,一手繼續去沾墨汁,帶她再寫“且”字的甲骨文到小篆的演變。
他輕描淡寫含笑道:“不過阿黎覺得哪處讓人愉悅,那它代表的就是哪處。”
氣得司黎扔了他手裏的筆,回身捧著臉就開始親,邊親邊“誇”他,還是你丫懂什麽叫讀書寫字啊!
合著她跟丫鬟似的跟他擱這“紅袖添香”呢?
他才是書童呢!書童懂嗎?給她陪吃、陪喝、暖被窩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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